内容摘要:本文是由袁晓鹏攥写,主要内容是商业银行排名,商业银行法的原则 商业银行排名,商业银行法的原则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,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、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,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。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 ...
商业银行排名,商业银行法的原则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,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、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,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。
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;商业银行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。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均可申领单位卡。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,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,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。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,在使用过程中,商业银行需要向账户续存资金的,也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,不得交存现金,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账户。商业银行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、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,不得支取现金。信用卡在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允许善意透支,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。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15日内按日万分之五计算;超过15日按日万分之十计算;越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,按日万分之十五计算。商业银行透支计算不分段,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。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称为恶意透支。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不得发生恶意透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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